這一篇寫給自己也寫給那些有類似經歷的你/妳。
許多時候人們面對被霸凌者、被傷害的一方或被虐倖存者常常很不自覺地或沒耐心傾聽就急著說「你要原諒他人就是放過自己」「饒恕別人就是你自己的榮耀」「為什麼你會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都不會」「我很簡單,是你太敏感」「是你自找的」,其實大多數被霸凌,被傷害、被背叛及被虐倖存者常常都是那些極度容易原諒欺負他們的人,及願意相信世人是美好的,所以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原諒饒恕別人,總是替傷害他們的人找藉口,相信接受也許自己太敏感,也許別人無心無惡意,也許…..然而再多的也許都常常事與願違,他們的善意與厚德反而遭到被他們原諒的人更得寸進尺的踐踏,例如聖經上的大衛對掃羅王那樣,掃羅因妒忌追殺對他盡忠職守的大衛,即使大衛有多次機會殺了掃羅王,仍然放他走,反而繼續被掃羅追殺,(“大衛用這些話攔住他的部下,不讓他們殺掃羅。 掃羅起來離開山洞走了,”撒母耳記上 24:7 CCB,)(“大衛和亞比篩就趁夜間走進掃羅的軍營,發現掃羅正在熟睡,他的矛插在地上,靠近他的頭,押尼珥和其他人睡在他周圍。 亞比篩對大衛說:「現在上帝把你的敵人交在你手中了,讓我一矛把他釘在地上,決不用刺第二下。」 大衛卻說:「不要殺他,”撒母耳記上 26:7-9 CCB)(“掃羅聽出是大衛的聲音,就說:「我兒大衛!是你嗎?」大衛答道:「我主我王啊,是我。 我主為什麼又要追殺僕人呢?我做錯了什麼,犯了什麼罪?”撒母耳記上 26:17-18 CCB)
有時候人們會對被傷害者所說的事實認做為他們的抱怨,那是錯把人家的冤情當抱怨,認為他們有受害者心態,所以才會遇到什麼事都是傷害,真的令被傷害者冤上加冤,就像大衛一樣問到他到底做錯了什麼,往往大多被霸凌/被虐/被傷害的人是常常反省自己的,檢討自己到懷疑自己,檢討自己到懷疑人生,他們也常常低估了本身所受到的傷害,所以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原諒饒恕傷害他們的人,並再次給對方傷害他們的機會。
當他們理解到他們不能再忽視被創傷的心時,往往遭遇的是身旁朋友的這種未經他人苦,卻要勸人善的二度傷害,一些宗教人士可能會告訴你,你缺乏信心,你缺乏禱告,其實有些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與信心和禱告多寡無關的,這是Victim- blaming怪罪譴責受害者的說法(參1),難道這些自以為高大上的宗教人士,沒讀過被無辜追殺大衛的詩篇嗎?甚至完美如主耶穌基督都被莫須有的罪名釘十架嗎?猶如聖經中約伯的那些自詡清高的朋友,不單單沒有同理心更沒有傾聽的耳,逕自地侃侃而論,只顧自己的聲音被聽見,心裡根本罔顧他人,在受害者的傷口撒鹽,被欺負被傷害的一方只能舔著傷口,了解求助無望,往往導致憂鬱。在這種情況底下,真的唯有像大衛一樣,像耶利米一樣,像彼得一樣求助於耶和華,寄望於神,信靠於主耶穌基督。
這時候被霸凌、被虐或被傷害者所當做的不是饒恕與原諒,因為問題不在於饒恕別人,因為那是他們一向以來所做的,所以痛定思痛後當做的簡單三步曲,第一,向神呼求祈禱「主啊!救我!」第二,停止嘗試再與加害者施虐者溝通。第三,劃定並建立健康的界線/界限。
第一,向神呼求祈禱「主啊!救我!」
這時候你可能心很不平靜,你如驚弓之鳥,你沒力氣也不知道要如何祈禱,不要放棄這最後的呼聲,你可以做到,就簡單地呼喊「主啊!救我,主耶穌啊,救救我!」好好的在主施恩的寶座前哭一場吧!因為沒有一個人可以像神那樣完全,祂是全知全能全在神,祂知道所有的事實,祂知道你所遭遇的一切,以及你所受的任何傷害。祂都看見了,在祂有公義審判。要相信祂的應許不會落空,在主裏有盼望。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 馬太福音 11:28 CUNP-上帝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 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 詩篇 37:7 CUNP-上帝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人; 投靠耶和華,強似倚賴王子。” - 詩篇 118:8-9 CUNP-上帝
第二,停止嘗試再與加害者/施虐者溝通。
這時候你想著再給對方一個機會,再和他們理性溝通一次,然而,如果過去你已經試過溝通,並每次都溝通無效,那麼事實是這已不是溝通的問題,每一次的溝通得到的會是對方的否認,不記得了,沒注意,顧左右而言它,說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事辯解,反而歸咎於你,或甜言蜜語,或無誠意的對不起,卻一如既往的或說或做傷害你的事,這樣的溝通總會陷你與模擬兩可,困惑甚至懷疑自己的情境中。因此,不要再做這樣無效的溝通了!一個看不到自己盲點的人是不會改變的,交托給神,讓神與他們溝通,神是最終審判者!
“你不要說話給愚昧人聽, 因他必藐視你智慧的言語。” - 箴言 23:9 CUNP-上帝
“那等人捨棄正直的路, 行走黑暗的道, 歡喜作惡, 喜愛惡人的乖僻,” - 箴言 2:13-14 CUNP-上帝
“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 那驕傲、狂妄,並惡道, 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 - 箴言 8:13 CUNP-上帝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 馬太福音 7:6 CUNP-上帝
第三,劃定並建立健康的界線/界限。
劃定並建立界線或界限是為了更好地操練自己去面對什麼是可以容許與不可以姑息的,因為聖經上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哥林多前書 6:19 CUNP-上帝)所以我們要好好保護這個殿,以免有人來要來破壞。
劃界線是操練聖靈果子節制的操練。因此我們要劃定界線妥當防禦,我們不是去改變他人,乃是要抵擋任何會造成破壞我們身心靈的人事物,好好保護好這個身子因是聖靈的殿。
與霸凌者及加害者保持距離除了是保護自己之外,也是給對方機會學習認知他們的行為是不對的不可被姑息的,這需要勇氣,這樣的不姑息其實是另一種愛與恩典的展現,以與人為善不加害於人為原則,正如耶穌基督對法利賽人那樣直球相對,曉以大義,從不姑息。
對於在一段關係中的保持距離,可能是暫時的分開,不一定表示永遠分開,如果對方真的認知到有悔改,還是有成功再合一的例子。唯求主憐憫,彼此在主愛裡也就是在基督裡繼續建造自己,那麼任何惡劣關係仍有被翻轉的可能性。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 羅馬書 12:9 CUNP-上帝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 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 箴言 3:7 CUNP-上帝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 加拉太書 5:22-23 CUNP-上帝
“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 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裏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 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裏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 馬太福音 23:1-3, 25-28 CUNP-上帝
最後要提醒的是,“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羅馬書 12:14 CUNP-上帝)要相信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對我們身心靈的成長是有益處的,“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 8:28 CUNP-上帝)
無論你現在光景如何令你難受,我邀請你,我們用以下經文來禱告:
「主啊,救我!」- 馬太福音 14:30 CUNP-上帝
「拯救我的主啊,求祢快快幫助我!」-詩篇 38:22 CUNP-上帝
「我的上帝,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 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 是我的高臺,是我的避難所。 我的救主啊,祢是救我脫離強暴的。」 - 撒母耳記下 22:3 CUNP-上帝
「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裏作難,卻不致失望; 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致死亡。」 - 哥林多後書 4:8-9 CUNP-上帝
因為我們有主耶穌基督這寶貝放在我們這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我是軟弱的,但是我相信主耶穌基督大能的救恩,我相信主的能力覆蔽我,我相信主的恩典夠我用,主啊!救我!求祢奪取我每一個呼吸,求祢奪取我每一個細胞,求祢奪取我一切的心思意念,洗淨我一切的不義,求祢懷揣我,我的天父啊!我感謝讚美祢的一切,求奪取我讓我全然屬於祢!我要以祢耶和華為樂,求祢賜我喜樂平安,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禱告,阿門!
記得即使你覺得孤獨無助,主耶穌基督會呼召人無論在你身邊或在其它地方為你代禱。要相信要有勇氣依靠主得勝!
在此特別感謝那些為我代禱,借我傾聽的耳的朋友,願神繼續賜福你們有智慧,有憐憫,有同理心用你們的恩賜服事更多在你們身邊的人。感謝神將你們帶到我生命當中。
以下是參考經文: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 因為他們如草快被割下, 又如青菜快要枯乾。 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 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 祂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 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 祂要使你的公義如光發出, 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 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祂; 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 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 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 - 詩篇 37:1-8 CUNP-上帝
“我想起這事, 心裏就有指望。 我們不致消滅, 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 是因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每早晨,這都是新的; 祢的誠實極其廣大! 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分, 因此,我要仰望祂。 凡等候耶和華,心裏尋求祂的, 耶和華必施恩給祂。 人仰望耶和華, 靜默等候祂的救恩, 這原是好的。 人在幼年負軛, 這原是好的。” - 耶利米哀歌 3:14-27 CUNP-上帝
Reference參考
參1「指責受害人,或稱作檢討受害者、檢討被害人、責怪受害者、怪罪受害者等,一種認知方式,是指在侵害行為或犯罪事件中,將過錯部分以至全部歸咎於受害者,認為受到傷害一定是因為受害人本身有錯。在對欺凌、搶劫、強姦、性騷擾等行為的評論中經常出現。」載自維基百科連結如下: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8C%87%E8%B4%A3%E5%8F%97%E5%AE%B3%E4%BA%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