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13, 2017

中英文雙語團契 - 第四十二課:信徒生活 -見證

Lesson #42 – 5/13/2017                                  講員:Kevin Berg 翻譯:Angie Berg

在這個國家的任何一個地方,如果你走進法庭, 你會看到一些相似之處。 你通常會看到法官坐在中間,通常法官的位置比法庭上的任何人高。 然後你會注意到法官面前有兩個不同的立場。 兩個不同的立場正在試圖服法官的立場。 一方要裁定有罪,一方要裁定無罪。 法官必須作出決定。 雙方提出他們的案情服法官 。

雙方需要提交與案件有關的事實。 他們也可以出示證人。 有幾種不同的證人。 可以有專家證人。 一名專家證人是某一領域的專家,可以就案件提出意見。 檢察官或辯方也可以傳訊有關個案經歷的目擊者。 當律師面試證人時,是稱為證人給予他們的見證。

在審判結束時,檢察官和辯方都提出案件後,法官必須作出決定。 作出的決定是根據證據顯示,證人描述的容,以及每一方作出的論據。 法官需要時間來評估這一案件,和所陳述的一切。 但是,他們確實要作出決定,無論是有罪還是無罪。 沒有中間地帶。

當我們開始這個查經班時,我們看了人類歷史的開始。 我們了解到天使的衝突。 我們用了比喻描述撒旦和神之間的一個法庭案例。 上帝發現撒旦犯有叛亂罪,並判處它無期徒刑永遠在火湖中。 不過,我們也看到這判決沒有立即執行。 在聖經中沒有具體明,但是一個理解它的方式,就是我們可以看待它像上訴審判那樣。 撒但說一些話達到這個效應:“一個慈愛的上帝怎麼會把祂的創造投入像火湖這樣可怕的地方呢?”

我們也了解到,人是為了解決這個衝突而創立的。 在法庭案例的類比中,父神是法官。 上帝的兒子是起訴律師,撒但代表自己在辯護。 創造人是為了提供這個案情的解決方案。 撒旦有證人,神有證人。 他們都可以在歷史的不同時期傳訊他們的證人證明自己的案情。

在約伯書的開頭,在舊約中,上帝使用約伯作為跟隨祂並拒絕罪惡的人的榜樣。 我們可以上帝呼召約伯到見證台。 祂,約伯是起訴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或一個很好的見證。 人類的被造是比天使地位低,這個試驗是看他們是否選擇神或反對神。 如果他們不選擇神,那麼默認情況下他們選擇撒但。 所以,在上帝使用約伯作為榜樣之後,撒但被允許對他進行交叉審訊。 我們來看看約伯記第一 章。我們將從第六節開始。

現在,我們來看看第6節到第12節。當我們看完這個的時候,想想一個法庭,一個案件的陳述,以及起訴和辯護。

6有一天,上帝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 7耶和華問撒但:「你從哪來?」撒但回答:「我從地上走來走去,往返而來。」 8耶和華問撒但:「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9撒但回答耶和華:「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呢? 10 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嗎?他手所做的都蒙賜福;他的家也在地上增多。 11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 12耶和華對撒但:「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撒旦的辯論點是,約伯跟隨上帝的唯一原因是因為上帝如此奇妙地祝福他。 如果你拿走上帝給他的一切祝福,他將咒詛神,就會背離祂,而轉向邪惡。 所以,上帝告訴撒但,好吧,去除一切,除了一件事。 你不能傷害他的身體。 這就是交叉審訊!

那麼撒旦就去辦事了。 許多災難臨到約伯。 每一次災難都只有一個人倖免於難,只是他們倖免於難所以他們能去告訴約伯關於那個災難 。 撒但奪走了他的孩子們,他的財和他的僕人們。

我們來看看約伯的回應。 下到20節,我們來讀到第22節。
20  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 21:「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22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上帝為愚妄或譯:也不妄評上帝。”

約伯通過了考驗嗎? 約伯是起訴或辯護的證人呢? 讓我們看看撒但在他對約伯的交叉審訊中還有什麼問題。

當我們進入第二章時,我們看到撒但回到天堂的法庭。 這聽起來和我們在第一章中讀到的非常相似。我們的主對撒但:“那麼,怎麼樣呢?”你把所有的東西從他身上奪去,他咒詛上帝了嗎?“但是, 撒但還不放棄,它有另一個預測。 在第2章的第4節,撒但提出了進一步的考驗:
4撒但回答耶和華:「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 5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棄掉。」”

所以,神使撒但有權奪取約伯的健康,而不是他的生命。

所以,撒但給約伯全身是瘡。 這是他妻子所能承受的底限。 在第9節,她已經受了。 這告訴我們,並不是每個人都通過考驗的。 我們來看看她的話。

9他的妻子對他:「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嗎?你棄掉上帝,死了吧!」”
所以,在此時此刻,約伯已經失去了他的孩子,他已經失去了財富,他已經失去了他的僕人,現在他也失去了健康。 所以,撒旦是對的,對吧? 我們來看看第10節。

 10約伯卻對她:「你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上帝手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首先他在約伯記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他現在在第10也這麼說。你認為約伯是神的好見證嗎? 你認為約伯所作的見證是強而有力的見證嗎? 約伯堅定立場反對撒但,他立定反對他的妻子,我們不會繼續讀下去,但是當他面對他親密的朋友時候,他的表現不是這麼好。 但是,他最終得勝,定睛在耶和華,讚美耶和華,最後勝出。 我們從其他研究中知道,約伯並不是獨自經歷這些考驗。 我們知道上帝為他預備了力量和勇氣,並且與他同在。 他是一個成熟的信徒,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傳召他天堂最高法院的見證席。

當我們想到作見證時,我們想到的是告訴別人我們是如何接受基督的。 但是,如果我們經歷艱難的時刻,信靠上帝,有信心,這也是一個見證。 我們也認為見證是向非信徒傳福音,或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介紹給非信徒。 但是,再一次,我們活出我們的生命在永恆的光中也是我們可以向別人見證的另一種方式。

過去我聽到一個男人的見證。 這是一個極具戲劇性的故事。 他在他的客廳裡裝著一把霰彈槍,在他旁邊撐起來。 他正在等待他的妻子下班回家。 他的計劃是當她回家時射殺她,然後把對自己開槍。 在等待她的時候,他打開電視。 當他正在轉換頻道時,他看到了一個節目有人在講福音 。 他暫停了一會兒,足以聽到耶穌基督的信息,然後被激怒了,用霰彈槍射電視。 之後,他坐在他的客廳裡,想著他剛剛聽到的一切。 在他妻子回家之前他還有一點時間,然而他無法把它從腦袋裡拋開。 就在那裡,他接受了基督。 當他的妻子回家時,他告訴她他的計劃,他告訴她發生了什麼事,她也接受了基督。 他最後成為一個著名的傳道人,有一個大教堂和一個廣播事工。

我也聽過其他這樣的證詞。 有人在他們生命的最低點,或者是一個有毒癮的且瀕臨死亡的人,或一個失去一切,現在住在街上的人,然後他們接受了基督。 這些證詞是驚人的,他們是很感性的,我相信他們是真實的。 我相信基督在人們生命中這樣的時期可以進入他們的生命。

然而,也有的情況並不是如此戲劇化。 有人不會得到太多的關注,但他們可能會:“我是一個好人,我做所有對的事情,每個人都喜歡我,然後我接受了基督。 你可能會想“打哈欠”,這不是那有趣的,那不夠情緒化的,那不是那引人注目的。 但是,如果這是事實,上帝可以使用它。

在證人出庭之前,他們必須做什麼? 他們把手放在聖經上,舉起右手,:“我莊嚴宣誓地出真相,全部真相,除了事實,只有真相,所以神啊!幫助我。(“I do solemnly swear to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so help me God.”)

當我們分享我們的見證時,我們不必與別人競爭,但我們應該誠實。 我們的見證就是我們的見證。 沒有人可以與我們爭辯,沒有人可以爭執,沒有人可以批評,雖然有人會嘗試。 這是你描述真實發生的事關於當你接受基督的時候,或者當你在困境下信靠神的時候。 我們甚至不必造作令人振奮。 它是個人的,它可以保持個人化,但是,您也可以分享並使其公開如果您選擇這麼做。

我們最近談到成為基督的大使/使者。 這意味著我們在地球上代表基督。 上週John談到見證。 另一個專用詞就是分享你的信仰。 分享你的個人見證可以是見證的一部分,或者只是分享福音也是見證。 它們中的每一個都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使用。 你的見證可以用來鼓勵其他信徒,也可以用來將基督介紹給非信徒。 我們也可以藉著活出為基督而活的生命成為別人的見證,並且在我們的生命做為榜樣好像約伯是榜樣一樣。 上帝他是,“這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我相信神會讓我們每個人有機會成為基督的見證。 在災難發生的時刻,鎮定與平靜就是這樣一種方式,特別是當我們身邊的其他人都處於恐慌的狀態。 或者有人來問我們有關我們信仰的問題,我們和他們分享福音。

所以,如果我們要口頭做見證,我們需要知道該什麼。 要的話要準確,而且合乎聖經。 我們需要了解耶穌基督。 我們需要知道祂是誰,祂為我們做了什麼。 我們還需要知道如何得救。 耶穌在約翰福音1466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耶穌基督是見證的問題。 而且,你需要知道福音信息。 我們準備了一些聖經經文,這些經文是常用的福音經文,將有所幫助。 隨著反覆讀誦,你可以達到記住這些經文; 對我們來說背誦這些經文是個好主意。

很容易:“當信主耶穌基督,你將必得救”,但是,也是容易的有人,“這是誰啊?” 。在我們相信基督之前,我們必須知道關於基督的事情。所以,看看這些經文。我們鼓勵你把一些東西放在一起,讓你與人分享你的信仰更容易。此外,思考和寫出你的見證是很有價的。一旦你寫出來,會更容易與別人分享。將來我們會花時間在這裡練習。如果一個人想要知道其他人如何分享見證的方法,那麼我們也會花點時間來分享。但是,當我們達到我們自己之間可以分享的地步時,會有一些規則。規則第一是沒有批評或論斷。規則二是鼓勵那些分享的人。我們需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人們可以分享,學習和改進。另外如果有人分享一些敏感和/或很個人私密的事情,那麼就會只保留在這裡。耶穌傳道給稅吏和妓女,我們並不比祂更好,所以不要批評論斷,我們應該學習祂的榜樣追隨祂。

如果有人有一個黑暗的過去(而不是我們所有人),並選擇分享它,是好的,我們大家,作為主耶穌基督的信徒,都有一個光明的未來,這是得感恩的。 我們需要有同情心,我們需要採取不同的方式來展示福音,我們必須相信這是至關重要的。 我們沒有人想要我們知道或愛的人走上在火湖的軌道。 分享我們的信仰可能不是件舒服的事,但通過練習和相互支持,可以更舒適,而且這只會對我們所愛的人生永恆的影響。


讓我們祈禱。


Gospel (Good News) passages of Scripture福音經文:
Matthew(馬太福音)3:17
17and behold, a voice from heaven said, "This is my beloved Son, with whom I am well pleased."
17從天上有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Romans(羅馬書)6:23
23For the wages of sin is death, but the free gift of God is eternal life in Christ Jesus our Lord.
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Philippians ( 腓立比書) 2:8
8And being found in human form, he humbled himself by becoming obedient to the point of death, even death on a cross. 
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1 Peter (彼得前書)3:18
18For Christ also suffered once for sins, the righteous for the unrighteous, that he might bring us to God, being put to death in the flesh but made alive in the spirit, 
18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按着肉體被治死;按着靈性復活了。

2 Corinthians (哥林多後書) 5:21
21For our sake he made him to be sin who knew no sin, so that in him we might become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21上帝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裏面成為上帝的義。

Romans (羅馬書) 5:8
8but God shows his love for us in that while we were still sinners, Christ died for us.
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John (約翰福音)3:16-18
16"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Son, that whoever believes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ternal life.17For God did not send his Son into the world to condemn the world, but in order that the world might be saved through him.18Whoever believes in him is not condemned, but whoever does not believe is condemned already, because he has not believed in the name of the only Son of God. 
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17因為上帝差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得救。 18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John (約翰福音) 3:36
36Whoever believes in the Son has eternal life; whoever does not obey the Son shall not see life, but the wrath of God remains on him.
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John (約翰福音)20:31
31but these are written so that you may believe that Jesus is the Christ, the Son of God, and that by believing you may have life in his name.
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因的名得生
命。
Acts (使徒行傳)4:12
12And there is salvation in no one else, for there is no other name under heaven given among men by which we must be saved."
12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 

Acts (使徒行傳)16:31
31And they said, "Believe in the Lord Jesus, and you will be saved, you and your household." 
31他們:「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Ephesians (以弗所書)2:8-9
8For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through faith. And this is not your own doing; it is the gift of God, 9not a result of works, so that no one may boast.
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 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2 Corinthians(哥林多後書)  5:17
17Therefore, if anyone is in Christ, he is a new creation. The old has passed away; behold, the new has come.
17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2 Corinthians (哥林多後書) 13:14
14The grace of the Lord Jesus Christ and the love of God and the fellowship of the Holy Spirit be with you all.

14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與你們眾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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